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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职工生日、住院送温暖等有关规定
发布日期:2011-04-10    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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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各单位:
 
 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建设,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,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。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,针对公司各单位当前工作的实际,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,对职工生日、住院送温暖等做如下规定,望遵照执行:
 
  1、职工生日
  在岗职工生日每人按100元标准发购物卡;离退休职工满70岁生日起每人按200元标准发购物卡。
 
  2、职工结婚
  在岗职工结婚每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祝贺。
 
  3、职工住院(含离退休职工)
  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住院,不动手术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,动手术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,且一年内住院多次只补助一次。
 
  4、职工子女上学
  在岗职工子女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大学专科学校,每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补助,大学本科学校,每人按2000元发放补助。
 
  5、职工去世
  职工去世,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丧葬补助。
 
  6、职工父母及配偶去世
  职工父母及配偶去世,按每人1000元发放慰问金。
 
  以上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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